山东三部门发布开学条件 核验不合格不得开学

作者:hg 日期:2020-03-12 10:00:46
本报济南3月11日讯 今天,省教育厅、省卫生健康委、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《山东省中小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验细则》《山东省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验细则》,其中中小学核验细则45项,高校46项,任意一项核验结果为“否”即核验不合格,不得开学。

  据了解,上述两种细则均包括体系建设与机制建立、方案及制度制定、全员培训、应急处理、全面排查、物资保障、清洁消毒、隔离区域、餐饮管理、错峰返校、校园出入管理、教学准备等检验项目,另设定了具体检验内容、要点及方式。我省要求,各级教育部门会同卫生健康、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据《核验细则》指导属地学校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,联合组建检查组,以最严格的标准,最严谨的态度,对属地学校进行开学条件核验工作,核验不合格的不得安排开学。各级各类学校要对照《核验细则》,完善防控责任体系,细化任务清单,明确责任分工,切实做好开学准备工作,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