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,申报名额30个

作者:hg 日期:2020-03-01 12:26:12
近日,山东省农业农村厅、山东省财政厅发布《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工作的通知》。

  根据通知,1个县推荐农业产业强镇数量不超过1个,原则上2018年、2019年批准实施的县不再申报相同主导产业的乡镇。城关镇、开发区、街道办事处、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镇(乡)不列入推荐范围。未安排渔业产业的2个申报名额市至少推荐1个以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为主导产业的农业产业强镇。

  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予以适当支持,每个乡镇按照中央扶持资金1000万元规模编报实施方案。

  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工作的通知

  根据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农办计财〔2020〕5号)精神,为做好山东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  一、总体要求

 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三农”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,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,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,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,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,以镇(乡,下同)为载体,聚焦农业主导产业,聚集资源要素,强化创新引领,延长产业链,提升价值链,打造一批主导产业突出、产业链条深度融合、创新创业活跃、产村产城一体的农业产业强镇,示范带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,实现乡村主业强、百业兴、宜业宜居,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。

  二、建设内容及支持方式

  (一)建设内容

  1.壮大农业主导产业。围绕当地资源要素,依托镇域1-2个农业主导产业,加快全产业链、全价值链建设。着力支持提升原料基地、仓储保鲜、加工营销等设施装备水平,构建特色鲜明、布局合理、创业活跃的乡村产业体系,催生新业态新模式,创响“乡字号”“土字号”品牌,鼓励打造国内、国际知名品牌,示范引领城乡融合发展。

  2.培育产业融合主体。创新产业组织方式,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初加工,引导农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、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、贮藏和加工车间等。扶持一批管理规范、运营良好、联农带农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、家庭农场,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基础好、发展前景足、引领动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,打造一批以龙头企业为引领、以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纽带、以农户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,增强乡村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。

  3.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。推动龙头企业以乡镇为基地建设加工物流等中心,就近就地吸引农民就业、创业。引导农业企业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、分红型、股权型等合作方式,把利益分配重点向产业链上游倾斜,促进农民持续增收,让农户更多分享乡村产业发展红利。丰富完善“六金一利”模式(订单农业有“订金”、基地就业有“薪金”、土地流转有“租金”、承包管理有“酬金”、超产分成有“奖金”、风险防范有“基金”、参股经营有“红利”),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,让农户更多分享乡村产业发展政策红利。

  4.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。围绕构建特色鲜明、布局合理、创业活跃、联农紧密的乡村产业体系,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、合作社与科研机构合作,开展农产品初加工、精深加工、综合利用关键共性技术攻关,提升农产品加工装备水平,增强精深加工能力,鼓励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。

  5.助力产业脱贫攻坚。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,支持贫困地区承担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任务,探索适宜贫困地区的乡村产业发展模式,建立长效产业扶贫机制,让建档立卡贫困户充分分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,助力脱贫攻坚。

  (二)支持方式

  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予以适当支持,每个乡镇按照中央扶持资金1000万元规模编报实施方案。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由各地结合建设内容,用于镇域农业主导产业发展,重点支持全产业链开发经营中的冷藏保鲜、加工营销等关键领域、薄弱环节,推动主导产业转型升级、由大变强,逐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。省里将建立农业产业强镇投融资项目库,联合金融机构出台信贷等优惠措施,将纳入项目支持的新型经营主体优先向农业担保、银行、基金等机构推介。鼓励各地通过担保费补贴、贷款贴息等方式,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支持,放大资金使用效应。各地要按照规定积极统筹整合其他资金,汇聚政策和资金合力,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资,共同促进乡村产业振兴。

  今年将对2018年批准创建的产业强镇开展认定工作,并择优给予适当奖励。

  三、建设条件及推荐程序

  (一)建设条件

  申请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的镇应达到以下条件:

  1.政府重视支持有力。县镇两级人民政府积极主动布局农业产业强镇建设,制定了农业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,且思路清晰、目标明确、措施可行、支持力度大,在土地、财政、金融和人才等方面出台相应政策。

  2.主导产业基础牢固。主导产业优势明显,绿色发展成效突出,农村一二三产业结构合理,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有力,镇域农业主导产业总产值达到2亿元。申报时要将培育的主导产业落实到具体品种类别,不得笼统地将粮食、水果、畜禽、水产等综合性行业作为主导产业,今年不得将休闲农业、茶叶、花卉苗木作为主导产业。

  3.融合发展初见成效。围绕主导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,产业链长、主体多元、业态多样,类型丰富,有成熟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模式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到2:1。

  4.产业布局科学合理。主导产业与当地发展基础、资源条件、生态环境、经济区位等相匹配,发展功能定位准确,镇域公共基础设施完备,服务设施配套,产业发展与村庄建设、生态宜居同步推进。

  5.联农带农机制初步建立。积极创新联农带农激励机制,推动村集体和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,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。

  (二)申报程序

  各市根据本通知要求,经县级申报、市级推荐、省级评审等环节,省农业农村厅、省财政厅择优上报。各市要严格按照项目分配的名额组织申报,超指标申报不予受理。

  1.县级申报。各市根据项目情况,公开组织申报,兼顾省重点事权综合改革试点县。县级政府为申报主体,镇(乡)政府为实施主体,申报县认真填写《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申请表》,编制《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实施方案》,县政府出具申报函。对在新冠肺炎防疫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优先纳入项目支持范围。1个县推荐农业产业强镇数量不超过1个,原则上2018年、2019年批准实施的县不再申报相同主导产业的乡镇。城关镇、开发区、街道办事处、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镇(乡)不列入推荐范围。未安排渔业产业的2个申报名额市至少推荐1个以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为主导产业的农业产业强镇。

  2.市级推荐。各市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,择优确定申报的农业产业强镇。市农业农村局(沿海市渔业主管局)、市财政局以农计财文号(无农计财文号的,以局办文号)联合提交申报文件,与申报表、实施方案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汇编成册,于3月10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(5份)、省财政厅(1份),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以PDF格式发送邮箱[email protected]。邮寄地址: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408房间,邮编:250013。

  3.省级评审。省农业农村厅、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,对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,择优向农业农村部、财政部推荐。

  四、有关要求

  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省农业农村厅、省财政厅建立农财两部门参加,由计财、乡村产业和相关业务处室组成的项目工作组,加强工作指导。市级农业农村、渔业、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,健全工作协作机制,成立相应项目工作组。县镇两级人民政府落实建设工作,成立项目专班,确保项目顺利实施,保证工作方向不偏、资金规范使用,建设取得实效。

  (二)强化监督管理。各级农业农村、渔业、财政部门要加大日常调度和工作督导,确保资金规范使用,严禁用于城乡道路、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性支出。中央资金的安排不要过于分散,也不要集中在少数主体。原则上,单个项目建设主体申请中央资金不超过500万元。

  (三)注重项目实效。各地要准确把握项目建设评价标准,明确项目建设目标。项目完成后,镇域范围内农业主导产业要更加突出,主导产业产值明显提高,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明显提升,产业链条明显延伸;镇域范围内经营主体更加活跃有力,经营主体数量明显增加,经营规模明显扩大,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农业明显增多;项目实施的综合效益更加显著,乡镇财政收入明显增长,经营主体销售收入明显提升,农民收入明显增加。

  (四)加强宣传引导。各地要及时总结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的典型经验和成熟模式,采取多种途径加大宣传,全面展示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成效,营造政策实施的良好氛围。